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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范要求 

更新时间:2015-9-18 9:20:20 浏览:19494次 来源:教务处

 
 

附件1

海口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范要求

一、规范课程管理

1. 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2014年修订)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减少课程门类,增减课时(详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琼教基〔201486号)的通知)。

2. 课时安排、作息时间。各校要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琼教基〔201487号)精神,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时间安排、作息时间、早操早读和晚自习安排、课时安排、寒暑假期、课外(家庭)作业时间等具体要求。

3. 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各校要加强课程实施的研究,确保各门类课程有效实施,创出特色,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开发和实施具有地方和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4.加强对学校课程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执行教学计划

1. 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需加强研究意识,增加教研含量。要针对学校现状和问题认真分析,加强集体研究讨论;要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实施措施,提高计划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教学工作计划须从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中单列出来,形成独立完整的一份计划。

2. 制定学科教学实施计划。要对教材内容和学情进行详细系统分析,针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研究解决问题策略,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要克服将教材知识简单罗列作为教学计划的现象;克服将教学进度代替教学计划的现象。

3. 规范教学工作研讨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要以研究教学问题为主题,召开三次及以上教学工作研讨会议,会议内容要有记录。

三、加强备课设计

1. 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按照要求参加备课组、教研组或区域联片教研网络组织的集体备课活动,参与研究教学策略,在集体研究的成果基础上形成有个性特色的教学设计。

2. 准确把握教学目标。根据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和教材特点,结合学情,确定单元教学目标和每节课具体的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表述要准确、具体、集中。

3. 科学使用教学资源。根据教学需要认真准备教具、学具,认真布置活动场地,有效发挥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的辅助教学作用。积极挖掘与学生生活联系密切、具有地方特色的教学资源,充实教学内容。

4. 编写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设计方案要具体到每一节课、每一篇课文。教案内容一般包括 : 教学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用具、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布置、教学后记等。教案编写要注重实效,从教不满三年的教师要写规范教案,其他教师要在规范教案的基础上编写特色教案。

5. 加强教案检查反馈。教导处每学期要组织对教师备课进行两轮全面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情况要向教师进行反馈。要克服将教材知识简单罗列作为教学过程内容的现象,克服敷衍马虎、不负责任的现象,坚决杜绝教师不备课进课堂现象,一经发现,一票否决。

四、优化课堂教学

1.强化课堂秩序管理。上课前要检查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要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教学中不随意离开教学现场,也不能放任学生随意离开教学现场。

2. 围绕目标组织教学。重视教法的选择和学法的指导;以基础知识为核心,以能力为重点,兼顾情意发展;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及教学过程中的动态情况,对预设教学目标进行新的生成调整。

3. 教学过程讲练适度。教学过程安排要紧凑、合理,重点要突出, 难点有突破。课堂教学要讲练结合。讲授要精练,无知识性错误;训练要重基础、重拓展,做到当堂即时反馈。

4. 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个体差异,采用多种方法,引导学生动手、动口、动脑,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大胆质疑;师生共同营造和谐、融洽、平等的课堂氛围,实现"自主、合作、探究 " 学习方式的转变。

5. 合理使用辅助手段。充分利用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等教学媒体辅助教学。重视实验教学,认真准备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加强对学生动手操作的指导。

6.遵守课堂基本规范。按时上课下课;教态自然、亲切,穿着端庄整齐;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表达清楚、流畅、文明、得体;板书工整、规范。

五、作业布置与批改

1. 作业形式多样作业可以是书面作业,也可以是活动类作业通过多样化的作业,让学生理解和巩固学过的知识,培养学生参与学习、探究的兴趣。作业要注重课内及时反馈课内课外结合

2. 作业布置适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课后书面作业,小学中、 高年级语文、数学可布置适量的课后书面作业,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课后书面作业。小学中年级每天课后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半小时, 小学高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小学中高年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初中和高中每学期作文不少于 7;要有写周记或日记的要求。

3. 批改反馈及时。作业批改的形式应以教师批改为主,提倡并鼓励学生相互批改。批改作业应逐题批阅,有规范的批阅标记,并标明批阅日期要记录作业的典型案例以供讲评,多写鼓励性批语学生相互批改作业,教师应进行必要的指导,并对批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对完成作业有困难的学生提倡面批面改。作文批阅应有批语 , 要划出错别字和病句并检查订正。除作文外 ,作业一般应在该学科下一次上课前完成批改发还学生并做反馈讲评。活动类作业应该得到辅导老师的及时检查和点评。

、课外辅导

1. 课外辅导要有计划。要确定辅导时间、辅导对象和辅导内容。辅导时间一般为自习课或课外活动时间。提倡分类辅导,辅导内容一般为补缺、补差或培优、提高等。要将课外阅读列入课外辅导的内容, 按课程标准要求完成课外阅读量。每位教师每周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下到班级辅导。

2. 课外辅导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以辅导为名组织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不得占用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及节假日休息时间。不得搞有偿辅导和有偿家教。

、考试与评价

1. 发挥考试评价功能。强化评价的诊断功能、促进发展功能和激励功能;评价既要关注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习过程,坚持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突出质性评价。采取多元化评价形式 ( 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 ) 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评价要以鼓励为主,不得挖苦、谩骂、污辱学生,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 规范考试评价方式。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以考试为主 , 其他科目及实验操作等以考查为主。每学段可由年级组或学校命题,组织一次考试或考查考试方式一般以笔试为主,坚持笔试、口试或其他考试方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均提倡采用等级制呈现。

3. 普通高中要利用学分管理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和学习状况,要通过课时记录、学习过程表现和模块考试结果三个方面对学生各学科模块学习进行客观、准确、科学的评价。还要利用学分管理评价手段管理好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

4. 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新课程关于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规定,各负其责,适时做好原始素材的收集、整理和评价工作。

    5. 提高考试命题水平。任课教师要能自己独立命题,试题要科学编制、精选改创试题难度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要加强对考试命题的研究,加强命题反思,提高命题质量。

八、课后反思

    1. 坚持多样化的课后反思。要通过课后反思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诊断,不断改进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课后反思可以是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反思和在专家引领下反思等形式。课后反思的呈现方式可以是 “课后记”、“ 教后感”、“ 教学札记”等形式。

    2. 形成撰写课后反思习惯。每位教师每周要写不少于 1/4 新授课时的教学反思,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写一篇800 字以上有一定深度和质量的教学反思,在学科组或校内交流

九、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管理的暂行规定》(见附件5)。

附件2

海口市中小学校本研训管理规范要求

校本研训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教师为主体,以学校为基地,以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育教学经验为重点内容。

一、建立管理机制

1、建立市、区、校三级校本研训管理机制。市、区教研部门和培训机构是校本研训管理和专业指导责任部门。

2、校长是校本研训第一责任人。在落实经费、创造条件、营造氛围、保障激励等方面负主要责任。中心学校(或办学规模达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成立教研室,具体管理校本研训事务,其它学校校本研训工作由教导处负责。

3建立区域研训协作组织。农村小学的联片研训活动在各区研训部门指导下,由中心校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区域研训活动由省级研训部门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其它学校的区域研训活动,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健全管理制度

校本研训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使校本研训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1、坚持研训一体制度。把学校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师资培训纳入学校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规划,作为学校常规性的工作。针对学校面临的具体问题、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师的发展实际,目标明确,程序清晰,层次分明地计划好学校的研训工作。

2、健全理论学习制度。确定每月一次理论学习活动,并有详细的活动记录;帮助教师制订读书计划,要求教师撰写读书笔记,通过各种形式展示读书成果、交流学习体会。

3、健全听课评课制度。校级领导和教导处、教研室负责人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校长、副校长每学期要求听课15节以上,教导处、教研室负责人和各学科教研(备课)组长要求听课20节以上,教师要求听课15节以上,并有听课记录。学校教导处或教研室每学期要对教师听课、评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并有检查记录。

4、健全专题研修制度。各科组要围绕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形成小专题,保证每周一次的集体研训活动;各校要保证每学年度一次的“对外教学开放周”活动,并有明确的主题。

5、健全课题研究制度。要引导教师关注自己的“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校级领导每人至少要主持或参与一项课题实验。学校要从工作安排、经费保障、评优选好、职称评聘各方面对课题研究人员予以倾斜并形成制度。

6、健全激励保障制度。学校要按规定设立校本研训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严格执行学校年度公用经费 5% 用于教师研训的政策落实,确保研训活动开展的场地、设备等基本条件。要建立校本研训的评估激励机制,对教师校本研训进行学分认定和量化评估,并对研训过程和成果进行严格考核,建立教师研训档案,将考核结果与教师奖励、晋职、晋级和评优挂钩。

三、制订研训方案

学校要制订切合可行的校本研训方案,要制订具有较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具体工作安排,将国培、省级培训和市、区级培训中规定的相关校本研修内容,有机地分解到每学期的校本研训中。各校的研训方案要系统构思,整体策划,要避免空谈理论,重在建立系列化的操作模式和行动策略,确保方案能够执行,能有实效。

四、建立操作模式

(一)建立激励反思模式。激励反思模式包括教学笔记反思、问题梳理反思等基本形式:

教学笔记反思。要求教师通过撰写教学日志、教学笔记、教学反思小记等形式进行自我对话,对自己教学行为进行思考、省视和分析。教师的课后反思小记要达到执教课时数的1/4,教导处要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

问题梳理反思。在一个阶段性的时间内要求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回顾与总结,重在问题梳理与检索,经验提炼与升华。要求教师通过写教学总结、教学案例、教学故事或教学论文,进入更深的反思层面,从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要求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案例或论文,学校要组织检查并评奖。

(二)建立同伴互助模式。同伴互助模式包括科组集体备课、师徒结对帮扶、教学观摩研讨、教学论坛交流、教学专题研究、片区互动教研、网络开放研训等形式,目的是突破个人和学校的狭窄时空,构建一个开放的大圆、一个立体的互助活动平台:

科组集体备课。学科组长要对全期教学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分章节钻研教材、分门类收集资料、分知识点编辑练习、分专人中心发言。学校每周要确定一天为科组集体备课日,由专人进行中心发言,组内其他教师共同研讨交流。科组集体备课要成为科组教研活动的基本范式,要有详细的研讨记录,学校教研室(或教导处)要组织检查。

师徒结对帮扶。学校要制订“师徒结对”实施方案,要发挥学校骨干教师和名优教师的核心和中坚作用,通过师徒结对帮扶,指导年轻教师规范教学行为,参与教学改革,缩短成长周期。

教学观摩研讨。学校要组织多种形式的教学研讨活动,通过听课评课,探讨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策略。要特别重视评课环节,要组织教师自评、同伴互评、骨干点评。评课一定要有观点交锋,讨论争鸣,同时又要兼容并包,体现民主平等的评价理念。各学科每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教学研讨活动,各学校每学年要举办一次教学开放周活动,着重研究如何将新课程理念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教学论坛交流。学校每学期要组织一次教学专题论坛或课改沙龙活动,让教师聚集在一起,围绕教育教学中的某些主题发表自己的观点,阐述深度的思考,让各种观点和思考在这里汇聚、碰撞、交融、共生,让教师之间实现从课程理念到实践反思的互助与引领。课改沙龙是教学论坛的另一种更自由更开放的形式,它会诱使教师把深藏于内心的困惑、思想、智慧展示出来,这个过程同时也是最具生成性和建设性的,常常能生成许多有价值的见解。

教学专题研究。学校要统一规划,每学期要组织12次专题研讨活动,要有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课题研究则要求有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过程要做到有组织、有活动、有报告、有体会、有成果。

片区互动教研。根据农村学校教育资源较为缺乏的现实,建立区域联动、强弱挂靠的区域性校本研训活动机制,组织教研员定点包片进行指导,组织送训送教下乡,每学期开展两次片区互动教研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片区中心学校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辐射作用,推动周围农村薄弱学校研训工作向纵深发展。

网络开放研训。全市中小学校要积极改善条件,确保每校至少有一台电脑能够上网,充分利用网络教研平台,开展数字化教研探索。教师要充分利用师生成长博克网站,在教师、学生、专家之间搭建起一个跨时空沟通的平台,使研训中的问题与困惑能及时获得更大范围且更快捷的回应,提高研训互助的质量。

(三)建立专业引领模式。专业引领是校本研训走出低水平反复的决定性力量,学校要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加大对教师专业引领的力度。专业引领主要有教学骨干引领、专家报告引领、教育专著引领等几种形式:

教学骨干引领。专家型骨干教师、课改先行者是新课程实施与推进的领军人物,学校可以成立专门的工作室或研究小组,让这些专家型教师与中青年教师组成一个实践研究共同体,在基于复杂、真实的教学问题的讨论与处理过程中实现对普通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

专家报告引领。学校要组织教师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聆听“窗外的声音”,听取专家学术报告,零距离与专家互动交流,进行专业咨询与问答,让专家学术报告对教师实现高层次的智慧的引领。

教育专著引领。学校要倡导教师阅读教育经典著作,从著作中去寻找教育思想的营养,教育智慧的源头,实现教师与教育大师的神圣对话,使读书成为教师一种文化自觉和专业成长的方式。学校可以考虑设立“校园阅读节”,成立教师“读书俱乐部”,推荐一批教育经典著作让教师阅读,开展“读书沙龙”活动,营造一个书香校园。


附件3

海口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

指标

权重

评价内容

评价等级分值

自评分

考核组

评分

规范

课程

管理

15

1. 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5-4

3-2

1-0

2.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时间安排、作息时间、早操早读和晚自习安排、课时安排、寒暑假期、课外(家庭)作业时间等要求。

5-4

3-2

1-0

3.积极开发和实施具有地方和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5-4

3-2

1-0

执行

教学

计划

15

1. 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实施措施,计划的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强;

5-4

3-2

1-0

2. 制定学科教学实施计划。对教材内容和学情进行详细系统分析,针对教学重点和难点,有研究解决问题策略,制定切实可行措施;

5-4

3-2

1-0

3. 规范教学工作研讨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要以研究教学问题为主题,召开三次及以上教学工作研讨会议,会议内容要有记录。

5-4

3-2

1-0

加强

备课

设计

10

1.组织教师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大多数教案教学目标表述准确、具体;教案编写内容具体、规范、有特色。

5-4

3-2

1-0

2. 加强教案检查反馈。

5-4

3-2

1-0

优化

课堂

教学

10

1.课堂教学秩序良好,重视教法的选择和学法的指导;教学过程讲练适度,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5-4

3-2

1-0

2. 遵守课堂基本规范。按时上课下课;教态自然、亲切,穿着端庄整齐;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表达清楚、流畅、文明、得体;板书工整、规范。

5-4

3-2

1-0

作业布置批改

10

 作业形式多样作业布置适量批改反馈及时。

10-8

7-5

4-0

课外

辅导

10

1. 课外辅导要有计划。确定辅导时间、辅导对象和辅导内容。

5-4

3-2

1-0

2. 课外辅导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以辅导为名组织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不得占用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及节假日休息时间。不得搞有偿辅导和有偿家教。

5-4

3-2

1-0

考试

评价

10

1. 发挥考试评价功能规范考试评价方式做好综合素质评价。

5-4

3-2

1-0

2. 提高考试命题水平。任课教师要能自己独立命题,试题要科学编制、精选改创试题难度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

5-4

3-2

1-0

课后反思

10

形成撰写课后反思习惯。每位教师每周要写不少于 1/4 新授课时的教学反思,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写一篇800 字以上有一定深度和质量的教学反思,在学科组或校内交流。

10-8

7-5

4-0

教材教辅

10

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征订管理暂行规定》。

10-8

7-5

4-0

特色创新

10

形成创新管理的成功经验

10-8

7-5

4-0

合计

附件4

海口市中小学校本研训管理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评价

指标

权重

评价内容

评价等级分值

自评分

考核组

评分

健全

管理

制度

60

1. 落实校长是校本研训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研训一体制度,制定研训实施方案。

10-8

7-5

4-0

2. 健全理论学习制度。确定每月一次理论学习活动,并有详细的活动记录。

5-4

3-2

1-0

3. 健全听课评课制度。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教导处、教研室负责人和教研(备课)组长听课25节以上,教师听课20节以上,并有听课记录。

15-11

10-6

5-0

4. 健全专题研修制度。各科组保证每周一次的集体研训活动;各校要保证每学年度一次的“对外教学开放周”活动,并有明确的主题。

10-8

7-5

4-0

5. 健全课题研究制度。校级领导每人至少要主持或参与一项课题实验。学校对课题研究人员予以政策优惠。

10-8

7-5

4-0

6. 健全激励保障制度。学校要按规定设立校本研训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严格执行学校年度公用经费 5% 用于教师的研训活动,确保研训活动开展的场地、设备等基本条件。要建立校本研训的评估激励机制,对教师校本研训进行学分认定和量化评估,并对研训过程和成果进行严格考核,建立教师研训档案,将考核结果与教师奖励、晋职、晋级和评优挂钩。

10-8

7-5

4-0

建立

操作

模式

40

1. 建立激励反思模式。教师的课后反思小记要达到执教课时数的1/4,教导处要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要求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案例或论文,学校要组织检查并评奖。

15-11

10-6

5-0

2. 建立同伴互助模式。科组集体备课要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中心发言人,要有详细的研讨记录;学校要制订“师徒结对”实施方案;每学期要组织12次专题研讨活动,要有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每学期组织教师参加两次片区互动教研活动;积极开展网络开放研训。

15-11

10-6

5-0

3.建立专业引领模式。通过教学骨干引领,在基于真实的教学问题的讨论与处理过程中实现对普通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通过专家报告引领,对教师实现高层次的智慧的引领;要求教师每年阅读一本教育专著,通过教育专著引领,使读书成为教师一种文化自觉和专业成长的方式。

10-8

7-5

4-0

特色创新

10

形成创新管理的成功经验

10-8

7-5

4-0

合计


附件5

普通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普通中小学教材,是指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局每年春秋两季审定下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的课本、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和教学挂图等教学用书和材料。教辅材料指我局根据省教育厅推荐、结合我市实际每年春秋两季下发带有服务性收费的《海口市普通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中所列的教辅用书和教辅学具。

第三条 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是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目录的审核与推荐,有关文件的起草和下发,征订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 各中小学教导处或教研室具体负责本校教材、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

第五条 成立由校长、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科教研员、骨干教师和家长组成的 “海口市普通中小学教材选定委员会”,负责我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的选定工作。我市普通中小学的教学用书,由“教材选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集体讨论拟定,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发文征订。我市普通中小学各学科教材版本一经选定,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在使用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中途更换其他版本的教材。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确实有不太适宜本地区教学实际的,市教育局主管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召集“教材选定委员会”成员集体讨论拟定更换其他版本的教材,市教育局根据“教材选定委员会”的意见书面请示省教育厅,待省教育厅批准后各学校才能重新选用其他版本的教材,并从起始年级起使用。

第六条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辅助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2012]48号)精神,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辅教材的评议、推荐、使用与管理。成立由校长、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科教研员、骨干教师和家长组成的 “海口市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选定委员会”,负责我市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选定工作。从省教育厅发布的《海南省中小学教辅教材推荐目录》中,通过集体讨论拟定我市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推荐目录,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发文征订。各学校再根据我市下发的教辅教材目录在学生自愿的原则下,做好无偿代购服务。其他类教辅教材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第七条 各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省教育厅和我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在我局每年春秋两季下发的《海口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选定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统一代购《目录》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要通过正规渠道(即新华书店)订购教材和教辅材料,严把教材、教辅材料“入口”关,从源头上杜绝盗版教材、教辅材料进校园。

第八条 各校教材费和教辅材料费的收取标准要严格按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教辅材料的征订一定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擅自搭车违规收费。

第九条 各校收取的教材费和教辅材料费,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与新华书店结清,不得擅自挪用教材费和教辅材料费。

第十条 坚决抵制在教材、教辅材料征订中的不正当交易,严禁收受出版方和发行方的任何回扣(含劳务费、宣传费和培训费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各区、各学校要加强对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管理。各区教科局局长和学校校长分别是各区和学校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征订工作程序,加强征订工作的管理,程序要公开、透明,要依法征订教材和教辅材料。

第十二条 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每学期要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情况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