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海口实验中学 关于遴选2023年初中部校园文化长廊制作服务机构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10 18:51:23 浏览:667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现向社会遴选2023年初中部校园文化长廊制作服务机构,协助学校规范开展、完成各项项目管理工作。欢迎相关合格的服务机构来我校参加报名。

一、 邀请服务单位范围:

1、校园文化长廊制作单位;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提供2022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4.提供2020年至今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部分业绩等。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提供公司综合实力证明材料。(简介)

7.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原件)

8.报价函(参考国家收费标准的下浮率报价,报价函要求单独密封,提供原件)。

9.提供设计效果图。

以上资料1-6、10项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截屏加盖公章,第7、8、9点提供原件。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共8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资料报名(携带身份证进行登记、注明服务类别)。

3、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二横路8号海口实验中学行政办公楼406总务处2办公室。

四、选择办法

1.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相对应各择优一家为项目服务单位。

2.确定的服务单位将在海口实验中学校园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3年服务单位。

五、其他

1.报名人需现场踏勘考察并根据现场做出相关设计效果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老师               电话:13976677869